1.有效期:单次旅游签证:3个月。
2.停留期:不超过15天。
3.签证受理范围: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受理仅广东省、福建省、海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户口的常住居民。
4.签证工作天数:5-10个工作日。
5.取证时我公司收取人民币5万元/人作为保证金,保证金在回国后携带护照原件,押金收据原件和领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,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,回程登机牌全额退回。旅客如逾期滞留不归,本公司有权拒绝退回保证金,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客人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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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照片
4.5*4.5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|
□ 身份证原件(外领区身份还须提供居住者证原件)带到前台进行核实及彩色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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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属于以下人员,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。
1.学生:国内学校提供学生证彩色复印件,国外学校提供学校放假证明原件。
2.退休人员:提供退休证彩色复印件。
3.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:无父母陪同或父母只有一方同行的,请提供不同行父母的同意书(参考模板另见)。
注意:
1、严禁逾期不归和在日违反当地法律;谢绝以个人旅游签证的形式在日本商务、探亲访友。
2、为对领事馆和申请人负责,申请人所有资料须经本公司审核合格后方受理;资料如有不实,或对资料真实性有所怀疑,则有权拒收;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被拒签,签证费用不退。
3、如因申请人方面的原因,要求中途撤消签证申请,或申请被领馆终止受理等情况,所有签证资料日本领事馆将不予退回。